中标候选人公示
· 珠中江水资源一体化配置工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水资源论证项目(项目编号:JG2022-17335)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7日18时00分至2022年12月12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 |
90.79 |
71.16 |
65.11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0.85 |
0.50 |
1.78 |
投标报价(万元) |
1023.1487 |
1026.7604 |
1013.5518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满足规范规程、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和审批主管部门审批要求。 |
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满足规范规程、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和审批主管部门审批要求。 |
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满足规范规程、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和审批主管部门审批要求。 |
服务期限 |
①签订合同后60天内提交《珠中江水资源一体化配置工程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送审稿,并按专家审查意见后30天内修改提交审定稿;②签订合同后270天内提交《珠中江水资源一体化配置工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件,并按专家审查意见后30天内修改提交报批稿件。 |
①签订合同后60天内提交《珠中江水资源一体化配置工程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送审稿,并按专家审查意见后30天内修改提交审定稿;②签订合同后270天内提交《珠中江水资源一体化配置工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件,并按专家审查意见后30天内修改提交报批稿件。 |
①签订合同后60天内提交《珠中江水资源一体化配置工程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送审稿,并按专家审查意见后30天内修改提交审定稿;②签订合同后270天内提交《珠中江水资源一体化配置工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件,并按专家审查意见后30天内修改提交报批稿件。 |
项目经理姓名及资格证书编号 |
黄兆玮/粤高职证字第1100101037620号 |
张丽娟/13150041 |
刘宗麒/粤高职证字第1800110104476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白藤街道鹤洲北一路9号
联 系 人: 吕工
联系电话: 0756-722502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省水利厅
联系电话:020-3835610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招标人: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
2022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