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沙扒验潮站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3号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ZHHY-ZB-2023-0706
(二)项目名称:沙扒验潮站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以预算价作为报价上限超出报价上限的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招标不设下限。
(五)采购需求:沙扒验潮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海域使用论证编制。
1.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内容:针对沙扒验潮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的预测、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生态保护措施等。
2.海域使用论证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
(2)项目所在海域概况。
(3)资源生态影响分析。
(4)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5)项目用海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6)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
(7)生态用海对策措施。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服务期:在收集齐全报告编制所需资料后,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沙扒验潮站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送审稿)编制工作。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 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提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提供。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提供。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 号);(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2.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一)时间:2023年8月2日至 2023年8月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3号5楼
(三)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023年8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3号5楼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无
(一)采购人信息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情侣中路31号2栋
联系方式:0756-3181319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3号5楼
联系方式:0756-2510299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云香
电话:0756-251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