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2]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设计]资质的一方。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其它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自拟)原件及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成员方的公章)]。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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